昌都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政府信息公开

昌都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0年工作计划

发布时间: 2020-05-27   浏览次数:   【字体: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治边稳藏、退役军人工作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中央、区党委、市委关于退役军人事务工作系列决策部署和具体安排,全区退役军人事务局长会议精神,扎实推动全市退役军人事务领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全面提升退役军人服务管理保障水平,结合昌都实际,特制定年度工作计划。

一、着力夯实管理保障基础

(一)开展退役军人信息查核。一是全面摸清底数。制定《全市退役军人信息调查核实全面摸清底数的实施方案》,分析当前有关群体数据不清的深层原因,找准症结、明确举措,实行分级负责(市级统筹、县区负责、乡镇主抓、村居登记)工作原则,精准科学、分类设置调查登记内容事项,充分利用各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服务中心)人员、协调乡镇和驻村居工作队等基层力量,采取“入机关、入企业、入社区、入乡村、入农户”调查登记途径,立足全面、突出重点,突出对退役士兵、“两参”人员、健在十八军老战士等重点对象,全面摸清底数、登记造册。二是深入核查。市县两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要在全面调查登记造册基础上,采取电话问询、实地访询等全面核查,确保对象真实、数据可靠。三是建立数据库。对查核出来尚未信息采集人员及时进行信息采集,并对各类群体分类建立动态管理数据库,有效促进科学决策、精准服务、帮困解难,全面提升退役军人事务工作水平,推进事业发展。

(二)开展“基层基础基本建设年”活动。认真落实退役军人事务部、区退役军人事务厅有关“五级”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建设工作部署,完成“五有”“全覆盖”目标要求,全面启动各级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服务保障工作。    

(三)强化工作责任机制建设。市、县(区)两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分别向市委、县(区)委请示汇报,落实退役军人工作纳入各级党委、政府年度工作绩效和领导班子考核内容,制定考核指标体系、考核办法,形成工作闭环。

(四)强化系统责任落实。强化市、县(区)两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主体责任和属地责任,层层压紧压实退役军人服务管理保障工作责任制,建立健全督查检查和责任追究制度,提升退役军人服务管理保障能力。

(五)建立完善联系基层机制。落实领导干部联系基层制度,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广泛听取意见建议,指导基层开展工作,帮助解决工作存在的困难问题,及时改进工作,补齐事业发展短板。

(六)抓好办公楼维修工作。严格按照工程项目建设法规,对局机关办公楼维修项目科学设计规划,依法招投标和施工建设,确保年内完工投入使用,改善办公环境,保障办公需求。

(七)抓好档案管理工作。利用局机关办公楼改造装修项目契机,科学规划设置档案室,达到防火防潮防盗保密要求,购置必要设备,年内建成投入使用;加强档案法制化建设,建立健全档案管理制度机制;按照轻重缓急原则,启动电子档案建设,先行启动自主择业军转业干部、“两参”人员等重点对象档案电子化,推进档案管理法制化、规范化、电子化,提升科学、安全管理水平和管理效能。

(八)抓实机关效能建设。加强机关内部制度建设,建立健全日常监督、督查检查、年中分析制度体系,完善党建、保密、政务公开、政务信息等内部管理制度,完善干部、财务、车辆、后勤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党建、保密、政务公开、信息等内部管理制度,提升机关管理运行水平;扎实推进事业机构改革;深入开展维稳、扶贫、“七城同创”等重点工作。

(九)推进信息化建设。配合上级做好退役军人事务系统信息化建设,扎实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清理完善行政事项和服务事项清单,加强清单动态管理和“一网通办”,加强政府信息公开。

二、着力推进双拥创建

强化组织领导。适时组织召开全市双拥工作领导小组第二次会议,对双拥创建工作进行全面部署;制定《2020昌都市双拥城市创建工作方案》,科学谋划工作目标、工作重点、工作举措、责任分工,推动创建工作有目标、有方向、有抓手和责任明确,打牢双拥创建的组织基础、工作基础,确保争获“双拥模范城”称号,推动全市“七城同创”一体推进。

(二)强化协调联动。进一步健全双拥创建军地协调联动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双拥创建办公室统筹协调作用,推进军地齐动、上下联动、整体推动,凝心聚力、形成合力,推进创建工作落实。进一步加大与全国双拥办和自治区双拥办的工作汇报、沟通、联系,争取在今年创建全国双拥模范城中取得更大的政策倾斜及评选优先权。贯彻好宁夏军地合协作会议精神,落实好各级双拥办军地合署办公制度,落实军地互提需求、互办实事的“双清单”制度。

)强化双拥氛围。因地制宜、因时制宜,在全市主要地段及公路的显要位置,新增醒目的双拥公益广告牌,整修原有的旧广告牌;在公交车停靠站及车站、医院等公共场所窗口地段制作一批双拥宣传广告;利用手机信息、网络平台、报纸、微信公众号等新兴载体,全方位、多角度大力宣传双拥,提升双拥创建工作知晓率。

)强化创新提升。针对双拥创建考核指标变化情况,既要在原有工作基础上中规中举、务实求实推进创建工作,又要大胆探索、求新求变,主动应对指标考核体系变化,切实推动双拥创建设工作实现新突破、再创新业绩。

(五)强化基础建设。按照考核指标体系有关基础设施硬指标要求,加强与自治区、市委、市政府沟通协调,认真做好国防训练基地、荣军院、烈士陵园等在建项目的管理,确保项目如期竣工并投入使用;积极协调发改委、铁路办在川藏铁路建设过程中同时建设市军供站;协助驻昌部队完善营区基础设施修复、维修、扩建、建设项目。

(六)强化政策落实。借鉴兄弟省市经验,深入调研我市军转干部安置、退役士兵安置、随军家属安置、军人子女入托及就近就学、优抚对象解困、困难现役军人帮扶、复退军人下岗再就业等热点难点问题,落实相关政策,推动我市出台综合性双拥政策规定。

(七)强化军民团结。根据双拥创建情况,统一安排,认真谋划,视情适时组织开展“拥军优属拥政爱民”活动,进一步巩固和发展军政军民团结。

三、着力抓实思想政治及权益维护工作

(一)深入开展“思想政治工作年”活动。结合实际制定《昌都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0年思想政治工作年活动工作方案》,对组织领导、目标任务、具休举措等作出科学合理、详细可行的安排部署;依托基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建立健全常态化退役军人不定期集中思想政治教育机制,从基层抓起、在基层做好;充分利用微信、QQ、手机短信等现代通讯,用心用情做好退役军人思想政治工作,做足做好教育引导工作,确保退役军人离军不离党,始终跟党走,激励广大退役军人继续为昌都的经济建设、社会稳定、民生发展奋斗。

(二)建立健全帮困机制。在全面调查退役军人信息基础上,掌握困难退役军人基本情况;建立健全困难退役军人经济帮扶机制,制定完善困难对象认定、帮扶资金数额、资金申请条件程序、资金兑现程序方式等前置条件,并按规定统筹使用市财政批准帮扶资金实施好帮扶,做到帮特困、解急难。

(三)积极探索退役军人党组织建设。按照自治区退役军人事务厅2020年全区退役军人事务局长会议精神要求,严格落实党员军人组织关系转接,防止“口袋党员”现象的发生。

(四)加强正面宣传。一是按照自治区退役军人事务厅部署要求,常态化做好全国“最美退役军人”、“模范退役军人”、“退役军人模范单位”推荐工作,以及在疫情防控期间涌现出来的优秀驻昌官兵、退役军人、军属先进典型评选工作;继续在今年“八一建军节”期间评选一批“最美现役军人、军嫂”。二是强化先进典型宣传。用好广播、电视、报纸等传统媒体,用好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互联网载体,做好先进典型宣传,形成带动示范、激发正能量的良好氛围。

(五)落实干部联系退役军人制度和慰问走访制度。常态化做好退役军人沟通联系、感情联络、心理疏导、思想引导等工作,激发广大退役军人爱国拥军情怀,继承和发扬我市拥军优属光荣传统。

(六)建立退役军人学习机制。引导退役军人党员下载《学习强国》APP、智慧党建学习平台,促进退役军人党员加强理论学习,不断用新时代理论武装头脑,与时俱进,始终跟党走,退伍不褪志、退役不褪色。

(七)加强退役军人矛盾风险化解。一是认真做好信访工作。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做好退役军人信访工作的意见》,学习运用新时代“枫桥经验”,完善信访工作机制,落实首办责任、信访终结制度,认真分析评估去年的信访案件,把握我市信访特点和规律,做好风险防范,未雨绸缪。二是持续推动矛盾化解。开展矛盾问题攻坚化解“回头看”,确保问题不反弹。加大重点信访案件督查督办力度,强化属地责任,强化责任追究,对责任落实不到位、信访处置不力的要倒查追责。组织召开退役军人座谈会,主动倾听他们的呼声和诉求,解决退役军人的实际困难和问题。三是切实维护社会稳定。认真做好重要敏感节点和重大节日期间退役军人群体稳定工作。加强对全市退役军人稳定形势的分析研判,抓好网上舆情监控引导。落实联动机制,与公安、信访等部门加强信息共享、协同联动,精准掌握和有效化解各类不稳定因素。压实属地责任,把矛盾纠纷消除在当地,消除在萌芽状态,确保不发生越级上访、进京上访和群体聚集事件。

(八)落实荣誉激励机制。严格落实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措施,教育引导退役军人遵纪守法。

(九)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建立健全法治政府建设制度,落实法律顾问制度,加强法治宣传教育,督查退役军人政策、法规落实情况,加强行政复议和应诉,主动答复提案议案,推进依法行政。

四、着力抓实优抚保障工作

(一)开展节日走访慰问活动。“三大节日”、“八·一”建军节等重要节日节点,对生活困难退役军人和优抚对象开展帮扶助困和拥军优属慰问活动,使其充分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和关怀。

(二)做好“两参”人员身份认定核查工作。一是全面清理核查档案。严格按照上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对有关参战参试退役人员档案登记造册、一人一档等工作要求,在全市范围内对已认定的“两参”人员信息进行再次核实,对尚需认定的进行认定,并清理完善档案,保证“两参”人员个人资料和相关工作资料清晰全面;对县(区)建档完成情况适时抽查,保证工作进度和质量。二是严肃纪律。严格清查档案和认定身份纪律,对具体工作人员加强工作指导及教育管理,严禁违反政策和程序、协助弄虚作假;对有违法行的,依照相关规定依法追究责任,确保工作不走样、问题不积累。

(三)做好优抚优待工作一是做好优待对象评定和换发证工作。严格按照《伤残抚恤管理办法》《烈士褒扬条例》等相关法规,对新接收的部队退役人员、自主择业干部以及其它需评定为优待对象的人员和换证补证人员,及时予以评定和换补证落实。二是对全市已评定的优待对象按时足额、准确发放优待金,切实增强退役军人获得感和幸福感。三是落实优抚政策。加快在公共服务场所设立退役军人绿色通道和优先办理窗口。关心关爱军烈属及其后代和困难退役军人,落实帮扶办法和援助政策,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传递党和政府的关怀温暖。

(四)加强优待对象数据核查和管理工作。一是核查全市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待遇人员当前实际状态,对已去世人员及时在优抚信息管理系统中做减员处理,对正常享受待遇优待对象进行核查并更新完善其信息,使信息系统数据、书面档案材料与实际状况吻合一致,保证优抚对象信息数据真实、准确、完善,保证国家抚恤补助经费按时精准发放到位。二是对各县(区)优待对象数据核查情况进行抽查,实行实地抽查与信息系统抽查相结合的方式,确保核查工作高质量推进,为做好新时代优抚工作打好基础。

(五)协助做好2020年征兵工作。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今年起“两征两退”征兵改革部署,进一步加强征兵工作组织领导,强化军地协调联动,在抓好征兵政策法规宣传、国防教育、爱国主义教育、兵役登记、应征报名、体检政审、役前训练定兵、新兵交接等方面做好文章,尤其在鼓励支持大学生应征入伍下足功夫,真正使征兵工作高效有序、保质保量。

五、着力抓细褒扬纪念工作

(一)开展烈士纪念设施普查登记,加快推进烈士英名录编纂工作。利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烈士英明录、褒扬纪念系统,全面展开对烈士、烈士遗属的信息录入、核查工作。

(二)做好烈士褒扬纪念工作。充分发挥烈士纪念设施红色教育主阵地作用,推动烈士纪念活动常态化,组织开展清明节线上线下祭扫和“9.30”烈士纪念活动,营造全社会尊崇英烈的社会氛围。

(三)做好驻军协调工作。在“烈士纪念日”、“八一建军节”等涉及军地协同开展的活动,提前谋划、提前沟通,争取驻军部队的支持。

(四)加强烈士纪念设施管理保护。贯彻落实《英雄烈士保护法》,加强英烈纪念设施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建设,开展烈士纪念设施普查登记,继续做好提质改造、改陈布展和保护升级工作。

(五)做好烈士陵园管理站的转隶工作。对接市民政局按照相关要求做好资产、档案、人员等转隶工作,确保今年按时开展相关工作。

(六)做好烈士评定前置核审工作。严格按照《烈士褒扬条例》要求,做好申报烈士人员的前置核审工作,为上级部门审批提供决策依据。

六、着力做好安置就业工作

(一)积极做好自主择业军转干部服务保障工作。一是利用昌都解放70周年大庆为契机,积极协调大庆办拟邀请部分居住区外自主择业军转干部为代表参加大庆活动;对居住市内自主择业军转干部择机邀请部分代表赴援昌省市开展红色文化教育活动;对2020年拟接收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开展一次地方适应性培训。二是积极协调组织、人社等部门做好军转干部随调家属安置、就业创业等工作。三是及时做好自主择业军转干部退役金核定、固定增资、取暖费、个人医保账户资金审核发放等工作。

(二)积极做好计划分配军队转业干部、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一是理清基础数据,对每年度符合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登记造册,形成年度安置台账,确保符合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底数清、情况明。二是统计空缺岗位,积极对接市委编办统计汇总市直单位、各县(区)工勤岗位空缺情况,选择适合退役军人的工作岗位,妥善安置符合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三是提升岗位质量,统筹全市资源,积极拓宽安置渠道,严格按照《退役士兵安置条例》等相关规定,实行“阳光安置”,在保证高质量安置的同时,全力做到接收单位和退役军人都“满意”。四是引导转变安置观念。组织召开国有企业退役军人安置座谈会,引导退役军人转变观念,拓宽安置渠道,鼓励到企业就业安置。五是支持退役军人进藏就业安置。落实新时代退役军人工作意见,落实好退役军人到西藏安置政策和具体措施,面向县区、乡镇基层安置,解决好随调家属就业、随迁子女入学、住房保障等方面问题。六是做好滞留部队人员移交转接。按照自治区退役军人事务厅工作安排部署,启动驻昌部队军休干部和伤病残人员3年移交工作,确保稳妥有序移交。

(三)积极做好军休离退休军人、无军籍职工服务管理工作。一是做好军休干部、无军籍职工退休金代发工作,按月及时足额发放我市军休干部、无军籍职工月退休金。    二是积极沟通市医保局做好2019年移交地方的军队离休退休干部的医疗保险新增录入工作。三是计划于12月中旬完成对军休干部、无军籍职工2021年退休金调资工作。四是加强军休服务管理。在确保军休干部服务质量的基础上,探索建立“开门办所、融入社会、购买服务、资源共享”的服务管理模式,不断提升服务管理保障能力。同时,做好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复员干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无军籍职工服务管理工作。

(四)积极做好退役士兵就业创业工作。一是积极对接人社部门、相关企业等单位,建立良好的沟通联系机制。二是利用人社部门组织的招聘会、企业提供的优质岗位,大力宣传并鼓励全市未就业退役军人积极参加招聘会。三是更加注重教育培训。协调相关培训机构,适时对未就业、失业且有意向参加培训退役士兵进行职业技能提升培训。切实将退役军人技能培训提上重要日程。落实区内高职院校面向退役军人单列计划、单独招生和“三免一补”政策。继续做好军转干部全员适应性培训,组织退役军人参加清华大学继续教育学院网络课堂,着重提高教育培训的有效性。四是充分发挥退役军人优势作用。充分利用退役军人政治坚定、组织观念强等政治优势,积极协调组织部门及相关部门,培养选拔更多退役军人到村居担任“两委”班子成员,遴选优秀退役军人担任“兵支书”,选聘退役军人担任基层党建指导员、治安联防队员、巡边护边员,鼓励在基层治理、脱贫攻坚、乡村振兴和边境小康村建设中发挥积极作用。要把退役军人纳入预备役管理,编入民兵队伍,在抢险救灾、应急处突、执勤管控、边境口岸巡逻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形成“若有战、召必回”的后备力量。五是加强就业创业扶持。落实自治区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实施细则,搭建退役军人就业创业信息平台,完善就业信息动态管理“双清单”,促进供需信息有效对接。积极协调效益好的私营企业为退役军人提供就业岗位,协调相关部门提供一定数量的公益性岗位,组织举办退役军人招聘会,帮助现役军人家属和退役军人就业。落实退役军人就业创业金融财税扶持政策,营造就业创业的市场宽松环境。

七、着力加强自身建设

(一)全面加强党的建设。健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常态化制度,强化理论中心组、党支部理论学习机制,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及党的系列最新理论成果,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治边稳藏和退役军人工作重要论述精神,中央、区党委系列决策部署和市委工作要求,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厚植不忘初心的强大精神力量;以党建为统领,推进组织建设、制度建设、能力建设、作风建设,推动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深入融合,以党建带群团组织建设,确保党建工作有新成效。   

(二)强化党风廉政建设。严格落实“两个责任”和“一岗双责”,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抓实党风廉政教育,加强干部职工党性修养,提高廉洁自律、廉洁从政意识,自觉按规矩办事、按规矩用权;强化机关内部管理,加强“三重一大”执行力度,强化资金使用、风险监督管理,杜绝违法违纪行为,形成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长效机制;配合支持市纪检委派驻局纪检监察组工作,驰而不息纠正“四风”问题,打造风清气正的政治机关。

(三)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强化干部教育培训,制定全市退役军人事务系统干部培训年度计划,设立退役军人事务大讲堂,开展业务能力大比武活动,提升干部职工整体素质。坚持以“军”的特色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干部队伍,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力度,激励干部担当作为,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

(四)切实加强作风建设。巩固和扩大“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发扬“三严三实”作风,抓制度建设、抓日常管理、抓效能督查,提升行政服务效能;进一步改进文风会风,提倡行短文、开短会,切实精文减会;加强调查研究,制定调研计划,针对本系统重点、突出问题开展调研,为推动全市退役军人事务领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决策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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